提高法律风险意识 保障房租售设限违规者自担其责( 六 )

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 , 涉案公租合同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死亡的 , 合同自行解除 。 承租人刘某于2017年1月去世 , 相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已作出取消小刘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 公租合同解除后 , 小刘经审核未取得家庭住房保障资格 , 未与危改办公室重新签订合同 , 在此情形下 , 一审法院判决小刘腾退房屋并无不当之处 。

据此 , 北京一中院维持一审法院要求小刘腾退房屋的判决 , 并依法驳回了小刘的上诉请求 。

法官提醒 , 在受保障家庭出现内部变化时 , 应当自觉向产权单位进行申报 , 并依法依规配合重新审定受保障资格 。 如不再具备受保障资格 , 则应当配合后续处置 , 主动腾退 , 不应继续占用相应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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