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律风险意识 保障房租售设限违规者自担其责( 七 )

伪造骗购安置房

合同无效返房产

某公司作为相关安置房产权单位的合作方 , 负责定向安置房资格的审查工作 。 然而 , 该公司拆迁项目部员工张某在工作中 , 采取私刻相关部门公章并伪造有关人员签字的手段 , 违法进行定向安置房资格审核 , 致使多套房屋出售给了不具备购买资格的人员 。

徐某就是其中的一人 , 他并非拆迁区域的被安置人员 , 也未申请过定向安置房 。 但张某称出于朋友义气 , 伪造了徐某的审批手续 , 致使产权单位误认为徐某具有购买定向安置房的资格 。 2017年2月26日 , 产权单位与徐某签订合同 , 约定徐某购买一套86.76平方米的房屋 。 之后 , 徐某依约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书 , 权利性质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 徐某为此向产权单位支付了购房款及相关费用90余万元 , 之后房屋由徐某占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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