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律风险意识 保障房租售设限违规者自担其责( 二 )

转租公租房营利

解除合同退租金

2016年10月12日 , 胡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 约定胡某承租杨某房屋一间 , 租赁期限为1年 。 随后 , 胡某支付了一年的租金2.8万余元 , 并于2016年10月16日入住该房屋 。

然而 , 仅入住了两个月 , 租赁房屋所在地公租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胡某 , 涉案房屋属于北京市公租房 , 胡某不是原承租人 , 无法继续承租并要求腾退房屋 。 该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告知杨某 , 无权将该房屋再次转租 。

事后 , 胡某多次与杨某协商 , 要求杨某退还自己之前已提前支付的剩余房屋租金 , 但杨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 。 为维护自身权益 , 胡某诉至法院 , 请求解除与杨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 并请求杨某返还自己提前支付的房屋租金及押金共计236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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