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支持知假买假10倍赔偿引关注 法官释法( 十 )

法院认为 , 每一起消费者针对经营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提起的诉讼 , 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经营者更重视食品安全 , 促使消费者更关注食品安全 , 进而使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落实 。

法院明确 , 打假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获利 , 任何人诉讼都是为了利益 。 不能因为当事人的目的是为了获利 , 法院就驳回起诉者的诉讼请求 。 利益分为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 , 法院保护的是合法利益 , 否定的是非法利益 。 要求法院支持制假、售假者的利益而否定打假者的利益 , 是与制假、售假者一个

江苏新闻

立场的腔调 。 有些人把法律的枪口对准打假者 , 做出让打假者痛 , 制假、售假者快的事情 , 背离最基本的人民意志 。 因为人人都是消费者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人民的意志 。 打假也需要专业 , 如果多次打假者可以定义为职业打假者 , 那么职业打假者就是消费者的先驱 , 自然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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