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支持知假买假10倍赔偿引关注 法官释法(14)

其次 , 从当前法律的规定来看 , “知假买假”仍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 , 以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 , 原告购买红酒的行为都是有效的交易行为 , 进而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获得赔偿合乎法律 。

最后 , 从青岛中院对“职业打假人”支持的积极社会效果来看 , 法院明确支持民众的打假行为 , 可以起到督促生产经营者加强售卖商品质量的作用 。 在社会日益成为利益共同体的今天 , 作为社会细胞的每一个人只有行动起来 , 对不良商家尽自己的所能进行维权 , 才能使生活变得更好 , 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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