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

传媒内参导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展 , 主要体现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制作、分发传播、用户服务、技术支撑、生态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等领域 , 涉及科技创新、高新视听、融合发展、链条重构、平台云化等方面研发、实践、应用 。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近期 , 为推进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 , 推动和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充分发挥示范先导作用 , 增强集聚和规模效应 , 促进产业做大做优做强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发展的通知 。

划重点:

申报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主体的基本条件:

1.拟申报的基地(园区)已被明确认定为省部级重点项目:地方申报应有省级党委、政府部门批复设立该基地(园区)的政策文件;中央级单位及企业申报应有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文件 。

2.拟申报的基地(园区)应在前述基本要求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技术研发创新能力明显 , 技术融合应用效果较好 , 创新能力突出;入驻的科研、融媒体等企业数量较多 , 吸纳就业能力明显 , 集聚作用突出;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已入驻基地(园区) , 对周边区域和产业辐射效应明显 , 引领作用突出;基础设施和产业服务平台较为完备 , 平台效应突出;相关技术、人才、资本、政策等资源丰富 , 具备产业后发优势 , 发展潜力突出 。

3.拟申报的基地(园区)应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和建设方案 , 地方政府有支持该基地(园区)发展的土地、资金等方面具体政策举措 , 并将支持基地(园区)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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