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 六 )

(三)基地(园区)单位承担具体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基地(园区)单位对基地(园区)的建设、运营、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 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 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 要强化目标导向 , 按照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 , 实现基地(园区)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 各地基地(园区)单位于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告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送总局规划财务司 。 中央级单位及企业的基地(园区)年度发展情况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经其主管单位报送 。

(四)其他有关事项

对总局此前已经命名的基地(园区) , 属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方面的 , 要进行全面梳理 , 按本通知精神纳入统筹管理 , 推动转型升级 , 并按上述时间要求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告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19年5月10日

广电总局: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

图2/8

广电总局: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

图3/8

广电总局:推动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

图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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