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主维权4年,给奔驰发上百邮件没人回,准备运车去德国( 五 )

4月16日晚间 , 张帅军购车所在4S店隶属的宁波利星汽车服务公司官方微信公号推文 , 给出了另一侧的说法 。

工商资料显示 , 宁波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 , 注册资本2250万美元 , 法定代表人为颜健生 。 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联合皇冠(宁波)有限公司和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51%、30%和19%的股权 。

值得注意的是 , 颜健生也是西安利之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同时 , 颜健生在利星行(中国)汽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利星行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中除了担任法定代表人 , 也是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长 。 西安利之星公司即此次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中所涉及到的西安奔驰4S店运营主体 。

在文章中 , 宁波利星汽车服务公司称 ,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代表张先生(下简称客户)于2015年3月31日在宁波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辆S320豪华轿车 , 2015年7月19日在行驶12504公里后检查发现发动机油底壳下部渗机油 , 公司随后及时进行了维修 , 其所述车辆渗机油问题通过维修及更换配件 , 得到妥善解决 , 并恢复至原厂标准 , 客户于2015年7月22日将车辆取回 。

2015年8月6日 , 客户提出车辆无法启动 , 公司工作人员当天进行上门服务 , 到现场与客户当面操作 , 确认车辆可以正常启动 。 其他上述车辆问题在2015年9月19日最后一次于我司检测时并未出现 。 随后 , 我司也曾多次邀请客户进店检测 , 但客户均拒绝 , 所以其他问题宁波利星公司无法检测并确认 。

宁波利星汽车服务公司称 , 2015年8月、2016年3月经宁波江北区市场监督有关部门调解 , 调解过程中 , 公司法律顾问认为 , 客户提出的“更换”或“退货”要求 , 不符合原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客户又不接受其他解决方案 , 最终调解失败 , 宁波利星公司提议客户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 但客户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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