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支行长参与1.5亿骗案 3400万未还被取保候审( 二 )

二审判决书显示 , 肜某某于2016年6月17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郑州东站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同年7月22日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 次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郑州东站分局执行逮捕 。 2018年10月4日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

支行长与3同伙骗取招商银行18单信用证 3400万本金至今未归还

原判认定 , 2014年10月 , 被告人陈某某、蒋某某伙同身为招商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行长的被告人肜某某以及许昌天地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赵某某 , 在明知许昌天地和公司的不动产已经抵押给他人的情况下 , 故意隐瞒该事实 , 并由被告人肜某某出具二次抵押知晓函 , 将该不动产另行抵押给招商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 , 且由肜某某找熟人增大该不动产的评估价值 , 以工艺品公司的名义获取招商银行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证授信额度 , 实际用款不超1个亿 。 后在开具信用证的过程中 , 被告人陈某某、蒋某某等人在自身无真实贸易的情况下 , 又通过使用玛嘉利公司和楼勇斌公司提供的单据 , 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 , 在招商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开出信用证18单 , 其中4单信用证本金逾期至今未归还 , 共计512.86万美元 , 折合人民币3425.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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