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随意指控致被告人获刑3年 16年后帮被告人洗冤( 四 )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取的材料显示,当时,接受警方讯问时,王清忠“供述”,2003年五六月份,他在富国老电影院的小道上,和翟闯、李鹏、谷明明,有分有合,抢了一个学生(邢成明)四次,“第一次拿了树枝,第二、三次拿了木板条子,其他人拿了砖头。”

  司法材料中显示,关于一年前抢劫案的详情,邢成明、李鹏和谷明明所说,与王清忠一致。

  警方介入侦查25天后,2004年7月20日,王清忠被逮捕,次日,东山警署宣告侦查终结。

  2019年6月20日,王清忠接受新京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解释称,当时,办案人员令其背了一份供词。谷明明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他所做的供述,是经过引导的。李鹏则称已忘记当年的事情。对此,2019年6月24日,当年参与侦查此案的警察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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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随意指控致被告人获刑3年 16年后帮被告人洗冤

王清忠与律师屈振红签订代理协议。新京报采访人员 赵凯迪 摄

  获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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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9月9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但开庭前的一个细节,让王清忠的父亲王太起觉得,警方侦查阶段有瑕疵。开庭前,他找到谷明明的父亲谷秀青,打算和他一起去现场。他跟谷秀青聊起这件事时,谷秀青很惊讶,说自己根本不知道。

  “谷明明当时13周岁,警方讯问的时候应该通知监护人吧?但是快开庭了,人家监护人也不知道这件事。”王太起说。

  蹊跷的是,当天开庭现场,检方出示了一份谷明明的笔录,下方出现了监护人谷秀青的签字、指纹。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取的司法材料中,谷明明的笔录后方,确实有“监护人谷秀青”的签名字样,签字上方还摁有指纹。但2019年6月20日,在接受新京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谷秀青证实,警方讯问谷明明的时候,他根本不在场,也不知道此事。因病卧床的谷秀青,还在一张白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以证明和笔录上的署名字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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