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随意指控致被告人获刑3年 16年后帮被告人洗冤( 六 )

改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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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清忠被判刑的第二年,邢成明才知道这个情况。那时,他在辽源市一所大专上3+2。一个周六的上午,他在家附近的公厕碰见李鹏。

  “咋的?你家还报警了?”再见面时,李鹏主动提起当年的案子。

  “我爷爷报的警,我不知道啥事。”

  “‘老黑’(王清忠)给整进去了,出来指定得找你。”说完,李鹏就走了。

  邢成明很纳闷,他起初确实指控了王清忠,但在2004年8月份,警方拿着照片,让他辨认王清忠时,他已经澄清过了。

  邢成明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那天,翟闯从部队回来,在警察的陪同下,他和他的母亲来到邢成明家。警察指着翟闯问邢成明,是不是他抢的。邢成明看了看翟闯,说“眼睛小点,不是他。”警察又拿出王清忠的照片问,是不是这个人。照片中,王清忠留着长头发,邢成明看了看,告诉警察说,“也不是这个。”随后,他们就离开了。

  但让邢成明没想到的,他在辨认之后,王清忠还是被判了刑。得知此事后,邢成明很自责。他认为这件事因他而起,他的一句话,把王清忠送进了监狱。他经常想,王清忠那么小就被判刑,现在一定很落魄,他的家里也肯定因为这件事,发生了很大变化。想到这,心里更不是滋味。

  和邢成明想的一样,这时,在少管所服刑的王清忠,因绝望而自杀过。他的父亲王太起,则在外面不断地为儿子告状、申诉。

  王太起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当时,他多次向相关部门邮寄控告信和申诉状,提出此案的瑕疵。“告到什么程度呢?公检法的人都认识我,辽源的律师提到这个案子也都知道,但是没人敢接。”

  王太起称,他持续告状也引起了当地领导的重视。2005年年底,他接到辽源市公安局一名董姓警官的电话,通知他去和西安区法院的领导见面。见面后,对方告诉他,辽源中院刑事庭的领导想见他。

  过了一两天左右,在辽源中院的办公室,王太起和邀约的人见了面。“闲聊了几句话后,他跟我说,我儿子的事,这两年我也没少告,然后说,(王清忠)头年回家过年,马上就能回来。”王太起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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