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8)摘要(16)

在再审申请人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卡帝乐鳄鱼私人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以下简称“鳄鱼”商标行政纠纷案)【(2018)最高法行再134号】中 ,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 , 争议商标是否应予注册 , 应当根据商标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判断 , 境外共存协议不影响商标近似性的判断 。

23.在后商标的知名度原则上不影响商标近似性的判断

在再审申请人六福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禧六福珠宝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2018)最高法行再100号】中 ,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 , 商标近似性的判断 , 原则上不需要考虑在后申请争议商标的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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