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8)摘要(14)

在再审申请人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飞象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隆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18)最高法民申3270号】中 ,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 ,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无法穷尽现实生活中的所有商品和服务类型 , 人民法院在判断商标使用是否超出核定商品范围时 , 应当考虑市场环境下商品类型的客观变化情况 。

20.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在再审申请人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市指南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中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一审被告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月星环球港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18)最高法民再396号】中 ,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 , 诚实信用原则是一切市场活动参与者均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 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 恶意注册商标 , 并借用司法资源以商标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 依法不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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