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简介( 六 )

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指南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中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月星环球港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396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广州市指南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指南针公司)与广州中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唯公司)为涉案商标的共有人 , 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 。 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优衣库公司)与迅销(中国)商贸有限公司(简称迅销公司)共同经营“优衣库”品牌 , 在中国各地设有专营店 。 2012年11月3日 , 株式会社迅销向商标局申请G1133303号商标领土延伸 。 优衣库公司销售的高级轻型羽绒系列服装上有使用标识 。 指南针公司、中唯公司依据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 , 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地针对优衣库公司或迅销公司和不同门店提起了42起商标侵权诉讼 。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 , 中唯公司和指南针公司分别持有注册商标共计2600余个 , 其中部分商标与他人知名商标在呼叫或者视觉上高度近似 。 指南针公司、中唯公司曾在华唯商标转让网上公开出售涉案商标 , 并向迅销公司提出诉争商标转让费800万元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优衣库公司停止侵权 , 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 指南针公司、中唯公司、优衣库公司均不服 , 提起上诉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优衣库公司不服 ,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期间查明 , 迅销公司就涉案注册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 。 经商标无效程序、法院一审、二审 , 涉案商标被宣告无效 。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 , 驳回指南针公司和中唯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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