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让艺术点亮美好心灵(美育)( 三 )

江苏新闻

事业单位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 , 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文化艺术的成果和温暖 , 进而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 激发全民族的创造活力 。 2017年3月1日施行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 明确把美术馆定性为公共文化设施 , 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强调其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 。

美术馆公共教育是审美教育 , 而非专业教育 。 我国美术馆建设的先驱鲁迅早在1913年发表的《拟播布美术意见书》一文中便提出“美术可以辅翼道德” , 并认为应设“美术馆”和“美术展览会”以播布美术 。 美术馆公共教育目的是让广大观众感受艺术魅力 , 在获得审美体验的同时激发创造力和想象力 , 培养多角度思考问题的能力 , 提高对事物的观察力和感知力 , 达到身体和心灵的全面协调发展 。 正如中国美术馆馆长吴为山所言 , “美术馆既是殿堂 , 也是公共教育的平台 , 是化育大众的一个美的空间 。 ”

美术馆公共教育重体验与态度 , 而非知识与技能 。 作为社会教育的组成部分 , 美术馆公共教育有别于学校美育 , 更加注重通过参与式、互动式、建构式等各种方式方法来丰富观众的学习体验 , 改变、提升其对美的认知和态度 。 系统化、课程化的知识和技能学习并不是美术馆公共教育的重点所在 , 观众对美的欣赏 , 对审美经验的体悟 ,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 才是美术馆公共教育追求的基本目标 。 要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 具备良好的审美素养和趣味必不可少 , 这也恰恰是美术馆公共教育可大有作为的方面 。 基于这样的认识 , 在教育方式方法上 , 美术馆公共教育也应从说教式、灌输式、解释式为主的知识技能传授 , 向观众喜闻乐见的教育体验服务转变 , 鼓励参与、发现、表达和交流 , 充分调动和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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