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H制度试点引燃医药产业创新热情( 三 )
在MAH制度试点推动下 , 我国医药产业格局正悄然发生变化:一些具有研发能力的小药企开始转型为轻资产的研发机构 , 部分有远见的销售人员也利用对市场的熟悉 , 跟研发机构合作 , 试图成为持有人 。
持续提高企业产能
2018年12月 , 在拿到第一个MAH批准文号后 , 和泽医药正式选择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委托生产企业 。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 在MAH制度试点实施前 , 也有部分研发机构选择委托生产 。 为保护自身知识产权 , 这些研发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会签订一个“潜规则”协议——由药品生产企业代持批文 。 但由于不符合法规 , 这样的协议很难具有约束力 , 经常出现纠纷 。
MAH制度试点解决了上述问题 。 在大会现场 , 采访人员见到了南洋药业董事长苏艳 。 她告诉采访人员 , MAH制度为药品生产企业带来了机会 , 一方面有利于生产企业摆脱研发能力不足、引进新品种难的困境;另一方面能充分利用生产企业的产能 , 避免资源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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