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H制度试点引燃医药产业创新热情( 二 )

“实施MAH制度试点后 , 预计我们每年将推出自己研发的3~5个新产品 。 ”杭州和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晟告诉采访人员 。 和泽医药是一家研发机构 , 2018年12月 , 该企业获得了首个MAH批准文号 。 “MAH制度试点实施后 , 我们的品种开发策略更加丰富 , 有的品种独立开发 , 有的品种在研发阶段就开始寻找合作伙伴 , 有的品种考虑出让知识产权使用权 。 ”倪晟说 , 现在各种“牌”都可以打 。 而在此之前 , 药物研发成功后 , 由于不能作为主体申请药品批准文号 , 研发机构只能将研发成果“一票卖出去” 。

浙江是我国MAH制度试点省(市)之一 。 据浙江省药学会理事长朱志泉介绍 , 目前浙江已有296个受理号获批MAH持有文号 , 涵盖了创新新药、仿制药、整体搬迁等多种类别 。

享受到政策红利的还有原料药生产企业 。 据浙江湃肽生物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孟凡玲介绍 , 在MAH制度试点实施前 , 湃肽作为原料药生产企业 , 只是供应商 。 MAH制度试点实施后 , 企业不仅能与持有人合作研发原料药 , 在制剂生产中的参与时间也大大提前——从持有人制剂研发小试阶段就可深度参与 。 “与持有人的合作方式更加深入 , 合作形式更加丰富 。 ”孟凡玲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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