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互联网租赁企业拟建立用户押金退还应急保障机制( 二 )

鼓励运营企业采用服务结束后直接收取费用的方式提供服务 。 采用收取用户预付资金方式提供服务的 , 预付资金的存管和使用应当依法合规 。

征求意见稿指出 , 在用户资金管理上 , 用户押金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汽车分时租赁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 。

(二)运营企业应当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押金收取数目和扣除押金条件 , 在网络平台显著位置明示押金退还方式、程序和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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