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语境下我国电影产业的重塑——以IP电影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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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互联网+”语境下我国电影产业的重塑——以IP电影为例

原创作者:刘芹良上海交通大学

责任编辑:邹佩伶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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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我国电影票房超过440亿 , 其中IP(IntellectualProperty)改编的电影票房85.87亿 , 较2014年增长121% , 占2015年全国国产片票房的36.1% , 比2014年的24.04%高出12个百分点;在2015年票房前十名中 , IP电影占据7部 , 其中票房过10亿的有4部 , 2015年成为名副其实的“IP元年” 。

IP电影的崛起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 电影作为一种科技和艺术结合的产业形式 , 与互联网技术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渗透性 。 互联网在为电影带来先进技术的同时也将互联网思维渗透其中 , 为电影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创造机会 , 带来电影业的一次升级变革 。 2015年 , 随着国家“互联网+”的提出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11项具体规定的实施 , 为IP电影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 IP电影在一次次刷新我国电影票房记录的同时 , 也对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 改变了传统电影生产的制作模式、营销模式、盈利模式 , 调整了产业布局 , 形成新的产业形态 , 重塑了电影产业链 。

一、IP重塑电影产业链的创作环节:

转变电影传统制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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