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施行《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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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施行《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本文标题:10月1日起施行《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快递员与本人没有任何联系,未经允许私自将快件放入快递柜,且我没有收到任何取件通知。”“没经过我同意就放快递柜,现在超过20小时就要收费!”快递柜越来越普及,在方便市民取件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很多市民质疑快递员未经同意就放快递柜属于“懒人快递”。

新规:10月1日起实行新规

是不是放快递柜,你说了算!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另外,如果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件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也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智能快件箱的监控是否齐全,此次也被规定明确: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安装监控设备,监控交寄、收寄、投递、领取等操作的全过程和智能快件箱周围环境。监控设备未运行或者被遮挡的;交寄物品、交寄行为被遮挡的,以及国家规定涉及安全保障的其他情形,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不得开放智能快件箱接收交寄物品的功能。

办法还要求,快件箱运营企业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按照约定将快件放至智能快件箱的,应当及时通知收件人取出快件,告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名称、地址、快件保管期限等信息。

现状:快递柜成了双刃剑

不通知就放快递柜,被质疑“甩手柜”

现在距离办法的实行,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针对最受大家关注的条款“使用智能快递柜要征得收件人同意”这一条,采访人员对收件人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市民对于不通知就放快递柜的“懒人快递行规”表示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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