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工资相差4万 劳动者为讨薪将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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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每月工资相差4万 劳动者为讨薪将公司告上法庭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一槌·拍案丨为避税每月工资相差4万 劳动者为讨薪将公司告上法庭)
出于避税目的,一些企业发给的劳动者报酬往往会出现“两本账”,一旦遇到纠纷,该如何认定?
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和以往的“讨薪”案件有所不同的是,被告某公司发给员工李某的工资竟然有“两本账”,可是发着发着,这“两本账”都没了……
说起这件令人烦恼的工资纠纷,李某说事情还得从2016年说起。
2016年6月底,正在求职的李某与一家影视动漫公司的股东及总经理王某相谈甚欢,王某也有意聘请李某来公司工作,并在之后的电子邮件往来中明确表示,给李某开出的工资为每月6万元(税后),提成另算。2016年7月初,李某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其从事销售工作,但合同中的薪资却载明为每月2万元(税后)。
“签合同前我就和公司法人以及王某就劳动报酬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签合同时载明工资为每月2万元,完全是出于避税问题考虑。”
庭审中,李某陈述,他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每个月4万元的工资差额一直由王某个人账户支付。
但在工作了8个月后,李某就再也没有收到任何薪水支付,直到2017年10月,公司向李某出具了一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因为“单位解除”。
李某认为,自己每月的实际工资为6万元/每月,被告理应支付15个月工资90万元,但实际仅支付了48万元,此外,被告在没有和自己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侵犯了自己的劳动权益,因此,李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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