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千万元“执行难”:官司打赢了,对方公司却正在破产( 五 )

九千万元“执行难”:官司打赢了,对方公司却正在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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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丰置业工商登记地址 , 现已变更为一家宾馆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卫佳铭图

澎湃新闻尝试电话联系天丰置业多位负责人 , 均未获得回音 。

工商资料显示 , 该公司营业执照目前已处于吊销状态 。

执行过程中 , 宏泉集团曾向吴中区人民法院提供线索 , 称未同意过金庭镇财政所支付给天丰置业集团任何款项 , 故1.7亿元应还在财政所 。

2017年12月5日 , 吴中区法院作出履行通知书 , 认为被执行人在金庭镇财政享有债权 , 要求冻结、扣划天丰置业对金庭镇财政所的债权 , 金额以1.41亿元为限 , 并要求财政所在收到履行通知后十日内将应支付给天丰置业的款项汇入法院账户 。

2017年12月15日 , 金庭镇财政所向吴中法院提交情况说明称 , 暂存于监管账户的1.7亿元已通过金庭镇集体资产经营工资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天丰置业 , 金庭镇财政所无可供协助执行的款项 。

宏泉集团代理律师认为 , 根据三方监管约定 , 金庭镇政府有义务确保资金安全 , 在未经宏泉集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挪用、抽调 。 宏泉集团认为 , 由于金庭镇政府监管不力 , 造成法院执行时产生困难 。

原金庭镇财政所所长朱炜烨2017年8月接受询问时称 , 将1.7亿从财政所划到资产公司确实并未告知宏泉公司 , “当时只是简单认为财政所只是过一下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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