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千万元“执行难”:官司打赢了,对方公司却正在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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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九千万元“执行难”:官司打赢了 , 对方公司却正在破产

围绕一块土地的使用开发 , 两家企业打了5年官司 , 从地方法院一路打到最高法院 。 最后判决有了结果 , 但案件遇到了执行难——被执行的企业要破产了 。

引发这场诉讼的 , 是苏州市西山岛一块150多亩的土地 。 2009年 , 上海宏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泉集团”)与苏州天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丰置业”)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 可后来土地性质未能获得变更 , 双方从合作走向诉讼 。 法院最终认定天丰置业违约 , 判决其给付宏泉集团9541万元及利息 。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 可被执行人天丰置业正破产清算 。 此后 , 因为一笔上亿资金 , 当年项目所在地的金庭镇政府也卷了进来 。

两家企业合作初期 , 宏泉集团曾将1.7亿元准备付给天丰置业的资金 , 转入金庭镇的监管账户 。 于是 , 法院通知金庭镇配合执行 , 但金庭镇回应称 , 这笔钱早已支付给天丰置业 。

案件的执行再次陷入窘境 。 当年那笔1.7亿元资金成为焦点 。

宏泉集团总工程师、房产开发部总经理杨伟中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 在宏泉集团未出具确认单的情况下 , 金庭镇财政所向天丰置业支付款项 , 违背了当时的三方监管约定 。

金庭镇党委委员王华刚则对澎湃新闻表示 , 金庭镇政府对两家公司间合作的具体内容并不了解 , 虽然镇政府打款程序存在瑕疵 , 但当时两公司间的股权转让已确认完成 , 应当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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