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出炉 附热点问答( 三 )

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来看,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和去年相同,仍为7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45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30万元。

在支持职工购建房方面,职工贷款笔数中,按购房面积统计,90(含)平方米以下的占43.73%,90-144(含)平方米占49.9%,144平方米以上占6.37%。按贷款职工统计,30岁(含)以下占38.39%,30岁-40岁(含)占47.76%,40岁-50岁(含)占12.61%,50岁以上占1.24%;中、低收入占94.67%,高收入占5.33%;首次申请贷款占92.6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33%。

不难看出,贷款职工以购买中小户型为主,40岁以下的职工最爱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这个年龄段是置业高峰。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发挥着刚需购房群体的政策导向与制度优势。

提取政策规范统一为民服务高效便捷

2018年,市公积金中心统一了还贷提取留存金额,对办理归还各类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委托提取业务)的职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至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我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018年,市公积金中心深化“不见面”改革,着力在技术上形成安全、稳定、持续的支撑体系,在服务上形成便捷、高效、创新的供给能力,在品牌上形成示范、巩固、深化的发展模式。

第三代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上线,大幅提升对业务服务的引领保障作用。系统顺利通过住建部“双贯标”验收,职工提取转移公积金实现全国直连,积极融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大力推进与社保、国土、公安等部门的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以数据的无缝对接促进服务的有效衔接。

2018年,市公积金中心着力推进“互联网+公积金”,拓展政务服务互联网应用渠道,推出手机客户端,四成以上个人业务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超过三分之一的提取业务从柜面转移至线上,变“只跑一次”为“一次都不用跑”。先后取消公积金纸质卡以及户籍、解除劳动关系、低保特困、退休等多项证明材料,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个人唯一认证码机制,实现信息的“一刷获取”,业务的“一证通办”。打造远程即时服务、“15分钟”实地服务和分中心大厅全业务服务的立体式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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