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违规超限 深圳证监出警示函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股份” , 002170.SZ)的核心技术人员黄林华 , 在芭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任职期间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2013年11月15日 , 黄林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与回购合同》 , 将持有的芭田股份股票进行约定式购回融资 , 2014年5月15日 , 约定式购回融资期满 , 黄林华未回购股份数量为3318万股 , 导致减持股份数超过黄林华在芭田股份上市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违反了上述承诺 。

2012年5月至2016年12月期间 , 黄林华因个人减持及芭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权激励等因素 , 导致黄林华持有股份比例减少8.11% , 其中主动减持5.71% , 在减持股份累计达5%时 , 黄林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 , 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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