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服务费:行业“潜规则”何去何从( 三 )

2017年8月 , 有位客户申请车贷 , 张彬在计算利息时告知客户“我们给部分车型提供零利息贷款” 。 但客户反馈称 , 该4S店已经向他收取了数千元的金融服务费 , 理由是“在银行贷款需要收费” 。 疑惑之下 , 客户向4S店询问情况 , 随后要求退车 。

事件的进展出乎意料 。 那家4S店的工作人员非常愤怒地质问张彬:“你为什么要跟客户说费用的事情 , 你做你的贷款不就得了 , 说其他的干什么?现在客户要退车了你说怎么办?”此次事件后 , 张彬所供职的这家支行与涉事4S店的合作中止 , “再也不推荐客户给我们了” , 但其仍与其他银行有车贷合作 。

与之相关的投诉和纠纷也越来越多 。 早在2018年初 , 北京市海淀法院网公布了一篇题为《对汽车金融服务费说“不”》的案件快报 , 提及了一起判例 。 海淀区人民法院重申:“汽车销售公司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 , 应当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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