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服务费:经销商动歪脑筋 行业潜规则几时休( 四 )

与之相关的投诉和纠纷也越来越多 。 早在2018年初 , 北京市海淀法院网公布了一篇题为《对汽车金融服务费说“不”》的案件快报 , 提及了一起判例 。 海淀区人民法院重申:“汽车销售公司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 , 应当退还 。 ”

今年3月 ,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称:消费者采取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汽车 , 被汽车销售公司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 特别是一些汽车销售公司在已获得金融公司劳务报酬的情况下向消费者隐瞒 , 重复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 , 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

由于汽车金融服务费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 汽车行业内部最近对此类问题也有不少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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