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IPO过会 今年获批第21单投行为东吴证券( 三 )

2、发行人将多只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计划等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对发行人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 个别结构性主体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前述结构化主体是否符合最新监管政策规定 , 是否存在整改要求以及最新整改进展 。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

3、报告期内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存在违规行为 , 多次被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事项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 具体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2)针对被处罚事项 , 发行人建立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有效性 , 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