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杨烁拒不履行“限薪令”,还是《异乡人》违反了合同法?( 八 )

“限薪令”限的是“公司” , 而不是明星!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 抵制“天价片酬” , 已经成为行业共识 , 制作公司想降低制作成本 , 视频网站等播出平台想降低版权费用 , 就连大部分的吃瓜群众都觉得明星片酬该降 。

但是 ,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 , 真正催生“天价片酬”的公司不超过40家 。 真正能让“天价片酬”降下来的 , 也主要看头部公司 , 90%的公司都是跟着瞎起哄 , 喊口号 。

在影视行业 , “天价明星”一般都只参与“超级剧集” , 只有财大气粗的头部影视公司 , 才能请得起“天价明星” , 也只有视频网站、电视台等播出机构 , 才在采购明星剧上拥有着至高无上的话语权 。

“限薪令”限的也是“制作公司”和平台 , 而不是明星 。

2018年8月28日 , 腾讯爱奇艺优酷三大视频网站和正午阳光、华策影视、柠萌影业、慈文传媒、耀客传媒、新丽传媒6家制作公司发布《联合声明》 , 承诺“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 , 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 , 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 。

注意 , 签订《联合声明》的是“制作公司”和“购片平台” , 并没有一个明星 。 没有哪条法律可以告诉明星说 , 你片酬不能高于5000万 。

在杨烁和《异乡人》的合同纠纷中 , 很多人将矛头指向了杨烁 , 认为杨烁索要“天价片酬” , 违反了“限薪令” 。

但不吹不黑地说 , 片酬都是按照合同约定 , 真正违约的是《异乡人》的出品方 , 其实真正违反“限薪令”的 , 也是《异乡人》的出品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