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有可能替代土地出让收入吗?( 二 )

短期内 , 房地产税规模无法比拟土地出让收入 。 以2017年土地出让收入5.2万亿为标准 , 要使房地产税超过土地出让收入;免征面积0平时 , 税率需在2.5%以上;免征面积12平时 , 税率需在4%以上 。 因此 , 如果免征面积超过12平 , 税率在4%以内 , 房地产税无法替代土地出让收入 。

参考国际上0.6-6.7%的房地产税收入比 , 我国合理的实际税率为0.1-1% , 对应人均免征面积30平、综合名义税率0.3-3.5% 。 在目前的存量房规模和房价水平下 , 房地产税1678-19579亿 , 仅相当于2017年土地出让收入均值的3.2-37.6% 。

短期内各省房地产税均无法替代土地出让收入 。 按免征面积30平 , 各省房地产税替代土地出让收入的税率临界值位于4.8-23% , 均远超当前合理名义税率上限3.5% 。 各省房地产税对土地出让收入替代度呈“东部沿海-中部-西部、东北和京沪”阶梯式递增 , 与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度负相关 。 京沪进入存量房时代 , 土地出让收入不再是政府重要收入来源 , 同时房地产税税源规模大 , 因此替代度高 。 其他省份处于增量房时代 , 土地出让收入远高于房地产税规模;因此经济越发达、房地产市值越大的省份 , 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的比重更高 , 替代度反而更低 。

长期看 , 在三大前提条件下 , 房地产税可完全替代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重要财政收入 。 一是随着城镇人口和人均居住面积提高 , 税源规模大幅增加 。 二是若房价增速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房价收入比将下降 , 居民可承受更高的实际税率 。 三是随着存量房时代逐步到来 , 土地出让收入规模降低 , 地方政府征税动力提升 。 测算显示 , 未来房地产税上限可达7.2万亿、占地方财政收入47.7% , 超过2017年24%的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 。

需要注意的是 , 虽然短期房地产税不能替代土地出让收入 , 房地产税对预期有显著影响 。 一旦开征房地产税 , 地方土地出让收入预期将有下滑 , 因此 , 房地产税与土地出让收入 , 在一定时期存在“跷跷板”关系 , 此消彼长 , 不能完全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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