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特苏州工厂被举报生产造假( 四 )

一名检验检测专家告诉采访人员 , 如果既没有药厂工作经验 , 也不了解现代药厂生产的过程 , 仅以几张图片中的数据来说 , 无法证明百特苏州数据造假 。

他举例说:“记录当天二号生产线上输液管产品数据本为1.0828 , 举报人手工记录为1.08 , 被记录员陈克难修改为1.68 , 我们并不了解数据的调整在当天是否另有情况出现 , 是否符合其产品生产要求 , 因此不能妄下结论 , 而技术上的数据有一定专业性 , 如果不是技术人员 , 恐怕难以了解数据调整的真正原因 。 现在行业内强调以GMP规定为准 , 通过过程控制数据 , 从而推导该药品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 , 继而证明其是否安全有效 , 我们对这件事情要谨慎 , 在更多的细节未明确时 , 不能妄下结论 。 ”

“不论此事件举报是否属实 , 我认为要从法规规制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 。 ”国家药品检查员李亚武认为 , 首先应当建立完善医药产品风险沟通机制及相关管理规定 , 除要求药品监管部门及时调查、准确完整科学公开事件调查结果外 , 应要求承担主体责任的企业在舆情处理“黄金时间”内 , 必须实事求是地回应事件真实情况 。 其次 , 对举报投诉者除实行鼓励、保护、奖励政策外 , 同时还应当对举报不实者实施惩戒措施 , 包括公开道歉、纳入信用黑名单 , 对被举报企业造成商誉和经济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等 , 对恶意举报造谣惑众者按相关法律严惩不贷 。 (采访人员 落楠 蒋红瑜 叶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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