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客户经理受贿6万放贷220万 92万本金追不回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0日讯 (采访人员 李荣 康博) 近期 ,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杨溢、肖铁牛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客户经理夏某受贿6.84万元 , 违法发放贷款220万元 , 截至2017年9月26日 , 该笔贷款尚有本金92.6125万元未能追回 。

判决书显示 , 2012年9月 , 原审被告人、三叉河预制厂法定代表人肖铁牛通过朋友丁某认识了夏某 。 肖铁牛为归还徐某的债务 , 想通过夏某帮忙为其办理招商银行贷款 , 并向夏某许诺事成后会给予感谢 , 夏某允诺会尽快办理贷款 。

肖铁牛按照招商银行授信额度贷款要求 , 将肖铁牛、阳某华(系肖铁牛妻子)、杨某、李某的个人身份证明、肖铁牛所有的2台车辆的行驶证、杨某的房产证、三叉河预制厂的营业执照、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产品购销合同等贷款资料交给夏某 , 并以其朋友杨建华、李再祥位于长沙市经济开发区秀峰商贸城8栋111号房地产(2012年9月23日的评估价值为336.67万元)作为抵押 , 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贷款220万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