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钱袋子!科创板"50+2"门槛细节明确,19项风险提示( 七 )

投资者在本《风险揭示书》上签字 , 即表明投资者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风险和损失 。

券商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 , 应当要求投资者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

关键点三:券商需通过营业部、微信等开展投资者教育

《通知》要求券商应当制定本公司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 , 统筹组织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 并根据投资者的不同特点和需求 , 对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 券商需按照上交所要求 , 及时向投资者转发或推送上交所提供的有关科创板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 。

同时 , 券商还要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 , 实体及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 , 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 , 交易系统客户端及客服中心电话或短信等交易服务渠道 , 向投资者全面客观介绍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主要交易风险 , 提示其关注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科创板股票在退市制度安排和涨跌幅限制等交易制度上与上交所主板市场存在的差异事项 , 审慎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

关键点四:券商总部要配备科创板培训讲师

《通知》要求 , 券商应当在总部配备科创板业务培训讲师 。 培训讲师在参加上交所组织的培训后 , 承担培训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的职责 , 面向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同时 , 券商要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投资者公示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 , 妥善处理纠纷 , 引导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券商要完整记录投资者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理的过程 , 并形成纸面或者电子档案 。 券商应当建立重大投诉或交易纠纷的报告和后续处理的持续跟踪机制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