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钱袋子!科创板"50+2"门槛细节明确,19项风险提示( 四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规定 , 风险揭示书必须列明至少19大条款 。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科创板企业所处行业和业务往往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技术迭代快、风险高以及严重依赖核心项目、核心技术人员、少数供应商等特点 , 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主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

二是科创板企业可能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能连续盈利、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有累计未弥补亏损等情形 , 可能存在上市后仍无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 。

三是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等坚持市场化导向 , 询价、定价、配售等环节由机构投资者主导 。 科创板新股发行全部采用询价定价方式 , 询价对象限定在证券公司等七类专业机构投资者 , 而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发行定价 。 同时 , 因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 , 市场可比公司较少 , 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 , 发行定价难度较大 , 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

四是初步询价结束后 , 科创板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 , 将按规定中止发行 。

五是科创板股票网上发行比例、网下向网上回拨比例、申购单位、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布等与目前上交所主板股票发行规则存在差异 ,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环节充分知悉并关注相关规则 。

六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 不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条件的限制 , 即存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束后 , 发行人增发股票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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