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行新余原分行长索贿5500万 三套房产64块手表( 二 )

2013年12月 , 在办理新余市广城置业有限公司与新钢公司1.5亿元委托贷款业务中 , 被告人赵文彬向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胡银根索取银行承兑汇票两张 , 面值总计945万元 。 赵文彬在贴现后 , 分给刘志强现金100万元;2015年3月 , 在办理新余市广城置业有限公司与新钢公司1.4亿元续贷业务中 , 被告人赵文彬向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胡银根索取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 面值385万元 。 赵文彬在贴现后 , 分给刘志强现金65.255万元 。

2014年1月 , 在办理九江市东方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钢公司3亿元委托贷款业务中 , 被告人赵文彬向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朱子云索取银行承兑汇票五张 , 面值总计3000万元 。 赵文彬在取得银行汇票后 , 分给刘志强银行汇票一张 , 面值600万元 。

2014年4月 , 在办理新余市力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新钢公司1.6亿元委托贷款业务中 , 被告人赵文彬向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亢索取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 面值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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