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纠错、追责,冤错案件纠正在路上( 九 )

去年4月11日安徽“五周杀人案”再审宣判无罪至今 , 已近一年 。 已服刑近21年的周继坤向新京报采访人员感慨 , 推动对相关办案人员追责 , “太难太难了” 。

据周继坤介绍 , 被宣告无罪后 , 他和另外4名蒙冤者去过涡阳县公安局 , 亳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监察委 , 安徽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 , 甚至向北京的最高检察院投递过材料 , 要求追究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等责任 , 但至今尚未收到任何答复 。

近几年改判无罪的众多案件中 , 极少数在追责方面有所回响的案件之一是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 。 呼格于2014年12月被宣告无罪 , 一年多后 , 内蒙古新闻网发布消息 , 称依法依规对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 除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另案处理外 , 其余人员分别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 。

该案追责结果公布后 , 舆论出现了“高高拿起 , 轻轻放下”的质疑 , 认为处理结果太轻 。 律师邓学平认为这很难起到追责效果 , 建议由监察委、法官惩戒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启动追责程序 。 “否则让领导查自己单位的事 , 往往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

“一个案例比一堆文件都管用 。 ”邓学平说 , 得对几个典型案例真正追责 , 才能切实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地实施 。

【纠错在路上】

或可设申诉委员会

尽管近年纠正冤假错案工作颇有成效 , 一批冤错案件被宣告无罪 。 但纠正过程阻力大、时间长等问题依然存在 , 不少冤错案件当事人仍在不断申诉 , 希冀沉冤得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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