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女被残害致死嫌犯被判无罪 抗诉后改判死缓( 三 )

梅州市检察院提出抗诉 , 广东省检察院经补充侦查核实完善相关证据后 , 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实原审被告人钟远东实施了伤害被害人钟某的行为 ,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决定支持抗诉 。

检察官亲历案发现场 , 准确查明案发时间

记录钟远东驱赶钟某的监控视频上 , 显示的时间为凌晨1点31分 。 一审法院认为 , 被害人被发现时间是早上7点 , 与监控时间间隔了六七个小时 , 没有其他证据证实被害人如何来到现场 , 也无法排除第三人介入的可能 。

为准确查明事实 , 我和同事来到案发地调查核实 。 通过核实多名证人的证言以及公安受案登记表 , 与侦查人员座谈 , 查明被害人被发现的时间应为早上6点10分 。 经询问电器店老板证实 , 该店监控视频的画面显示时间比真实时间慢10到15分钟 。 因此 , 我们推断 , 钟远东驱赶被害人经过电器店门口的真实时间应为1点41分至1点46分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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