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女被残害致死嫌犯被判无罪 抗诉后改判死缓( 二 )

早上6点多 , 晨练的村民在半山腰偏僻的岔路上发现钟某全身赤裸、浑身是血躺在地上 , 立即将其送往医院 , 后钟某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 经兴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钟某系因阴部被芦苇茎秆刺戳至胸腹腔造成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

兴宁市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发现 , 钟远东有重大作案嫌疑 。 当公安机关上门查找钟远东时 , 发现他已经逃走 。 民警于案发次日在惠州市汽车站将钟远东抓获 。

归案后 , 钟远东在公安机关的7次讯问中 , 仅有1次作了有罪供述 。 但是公安机关通过分析现有证据 , 确定其就是行凶者 。 经梅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梅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 , 并于2015年8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 , 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 , 宣告被告人钟远东无罪 , 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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