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索高额“服务费” 南通一楼盘上千业主陷“购房陷阱”(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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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顺公司在购房合同之外又和业主签订了“服务费”协议,且标明“服务费”不计入合同,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进认为,这种协议实际上是企图以看似合法的手段来隐藏不合法的目的,应属无效协议。“作为出售方向买受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本就是其义务,而另行签订协议,规避法律和政府规定来达到多牟利的目的,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违规行为。”王进律师说。

  此外,销售方对业主所称“服务费”不计入合同,是为了避税,这一行为本身就存在明显规避税收的嫌疑。

  据悉,江湾国际违规收取“服务费”的行为引起了各方关注。据南通电视台报道,前不久,海门购房者龚先生在交完房款后,实际支付的房款却比合同上多出12万元,这笔费用只写在盖有拓顺公司公章的收据上。

  随后,龚先生带着疑问来到售楼处,一名在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龚先生,这12万元是中介费,但龚先生坚持称自己并没找过中介,哪来的中介费用?据报道,经过协商,对于无端多出的这笔费用,销售方将12万元退给了龚先生,并予以道歉。

  采访人员从南通开发区人防部门获悉,对于该楼盘违规将人防车位长期租赁的行为,他们已介入调查,并初步确认了违规行为。

  今年8月,南通市房管局等当地12部门联合发文,开展为期5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打击房产销售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开发商未按政府备案价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捆绑搭售、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附加条件,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等行为,被明确列为打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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