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索高额“服务费” 南通一楼盘上千业主陷“购房陷阱”( 二 )

  购房后,他仔细阅读合同,却发现合同总价依然是66万元,并不包含10万元“服务费”。经过回忆,他才想起当时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催促他另外签了一份“协议”,“当时人多嘈杂,销售人员说赶快签个名字,每个人都签了,所以没有多想就签了字。”刘先生说,奇怪的是,这份双方协议只有一份,他签完字就被对方收走了,也没给自己留一份,“只记得上面写着‘服务费不计入合同价’。”刘先生说。事后,他再微信联系销售人员,对方却不再回复。

  和刘先生一样,江湾国际楼盘的其他业主纷纷落进这个“购房陷阱”。一些业主告诉采访人员,当时销售人员称,之所以这笔 “服务费”“中介费”没计入合同,是为了帮买卖双方“避税”。

  套路2:强迫业主15万元租赁人防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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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地产商在开发建设楼盘时,要按要求配建一定规模的人防工程。根据有关规定,人防工程平时可用作停车位,但租赁期不得超过3年,也不得将车位出售、附赠。

  但江湾国际的开发商却依然在人防工程上打起了主意,目前依然是千方百计从中牟利。

  安徽宿州人付先生在南通开发区打工多年,一直积攒到今年才勉强凑了点钱,准备在南通购房安家。今年4月,一家房产中介打电话给他,称江湾国际住宅二期即将开盘,价格不高,可以考虑。付先生跟随中介来到售楼处,被告知开盘时要买到房子,必须要买一个车位,15万元。“当时告诉我是产权车位,我考虑了一下,为了买到房子,还是接受了这个条件。”付先生说。

  不过,当签订合同时,他却发现“产权车位”变成了只能租赁的人防车位,而价格还是15万元,租赁期限至商品房产权期满。“房产销售人员说,不签这个租赁协议就只能退房,我想好不容易买到房子,只能硬着头皮签了。”付先生告诉扬子晚报采访人员。

  采访人员在付先生的人防车位租赁协议中看到,车位使用期分三个阶段:初期从2020年底至2023年底,其后每3年自动续签一次,直到2040年底,最后直到商品房产权期满。此外,采访人员了解到,还有另外一版人防车位租赁协议,续签期限不同,但每个车位也是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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