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京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重磅!南京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本文由热心网友[想一个人的滋味] 投稿。


重磅!南京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本文标题:重磅!南京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重磅!南京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不得哄抬租金价格)

一段时间以来,南京多起长租公寓 " 爆仓 " 事件,导致房东、房客遭受损失,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重磅!南京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重磅!南京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9月12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防范市场金融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 " 通知 "),明确了13条具体举措和要求,包括建立住房租赁租金托管制度、实行租金银行托管、严禁以 " 租赁代理 "" 资产托管 " 等进行租赁代理、不得哄抬租金价格等。

建立住房租赁租金托管制度,租金银行托管

通知中指出,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切实防范租赁市场金融风险,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南京四部门联合下发了该通知。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看到,通知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开展业务时应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签订南京市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落实治安管理责任。

通知明确要建立住房租赁租金托管制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机构(以下简称 " 住房租赁机构 ")从事住房租赁代理业务时,应当建立住房租赁租金托管制度,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银行签订租金委托收付协议,设立机构租金专用账户收付租金,实行租金银行托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