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峨眉山出台最严厉整治景区旅游秩序规定

  四川峨眉山出台最严厉整治景区旅游秩序规定 举报8种行为有奖

  中新网成都9月12日电 (采访人员 刘忠俊)四川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9月11日深夜发布通报 , 为维护景区荣誉 , 严厉整治景区旅游秩序 , 对破坏景区旅游秩序的喊客拉客或拦车追车拉客、非法运营、欺诈、诱导旅游者消费或宰客等8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 。


四川峨眉山出台最严厉整治景区旅游秩序规定

//四川峨眉山出台最严厉整治景区旅游秩序规定//[]

资料图:夕阳下的峨眉山金顶 。 刘忠俊 摄

  采访人员注意到 , 8种破坏峨眉山景区旅游秩序的行为包括:喊客拉客或拦车追车拉客的;从事非法运营的;欺诈、诱导旅游者消费或宰客的;经营企业(户)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导游人员私自承揽业务、诱导消费的;车辆在景区主要道路或公共场所乱停乱放的;经营企业(户)参与喊客拉客或接受违规人员引导游客到其经营场所消费的;其他破坏景区旅游秩序的行为 。

  《严厉整治峨眉山景区旅游秩序的规定》(下称:《规定》)中称 , 喊客拉客、拦截、追撵车辆或强登、扒乘机动车喊客拉客的 , 由景区公安分局处警告或200元(人民币 , 下同)罚款;对喊客拉客三次以上的 , 由景区公安分局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并处500元罚款 。 从事非法运营的 , 由峨眉山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扣押非法运营车辆 , 并对非法经营者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欺诈、诱导旅游者消费或宰客的 , 由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返还消费金额并3倍赔偿消费者;同时 , 没收经营者违法所得 , 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 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 由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 , 由景区旅游执法机构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导游人员私自承揽业务、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 由景区旅游执法机构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同时依法吊销其导游证 。

  针对车辆在景区主要道路或公共场所乱停乱放的 , 由景区交警大队从严处罚 。

  《规定》明确 , 经营企业(户)参与喊客拉客或接受违规人员引导游客到其经营场所消费的 , 依法处罚并限制其享受景区管委会相关优惠政策 。 对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的经营企业(户)、个人依法处罚并作如下处理:

  是经营企业(户)的 , 第一次查实 , 其负责人、涉事人员为黄湾镇村民的 , 取消景区专项资金 , 已享受景区养老补助的 , 取消个人景区养老补助;尚未享受景区养老补助的 , 到龄后不再享受 。 第二次查实 , 撤销景区经营许可证 , 终止其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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