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参加水上活动受伤 法院判定组织者担责三成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刘洋)李女士带孩子参加竹筏漂流活动时膝盖受伤 , 认为活动的组织者北京某体育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其诉至朝阳法院 。 今天(9月12日)上午 , 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宣判 , 认定李女士承担70%责任 , 北京某体育公司承担30%责任 , 赔偿李女士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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