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未通知弟弟参加父母葬礼,法院判赔3000元( 四 )

综上 , 上海一中院遂判决大果向小果赔礼道歉 , 改判大果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 。

法官说法

我国法律虽未明确规定祭奠权 , 但对逝世亲人进行祭奠是我国一项悠久的传统习俗 , 符合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 。 祭奠权的实质是基于传统习俗而产生的自然人为逝世亲人祭奠的权利 , 通过祭奠的行为 , 以表达对逝世亲人的哀思及怀念 , 也缓解因亲人去世而产生的精神痛苦 , 其权利表现为举行追悼、葬礼、遗体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 。 如果自然人未按照传统习俗对逝世亲人进行祭奠 , 则可能导致社会及他人对其产生负面评价 , 故祭奠权虽非法律明确规定的人格权类型 , 但应当属于其他人格利益范畴 , 应作为侵权责任法的民事权益保护范围 。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