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六 )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 , 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 , 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重庆市核实登记点信息

重庆市“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重庆市“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江 苏 龙 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