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宣判一起非法收购、运输 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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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宣判一起非法收购、运输 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

本文标题:如皋宣判一起非法收购、运输 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大师兄”不好惹!女子养宠物猴摊上大事……)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6月21日,如皋法院对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公开宣判。来自广西及江苏泰州、如东的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如皋宣判一起非法收购、运输 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

△被倒买倒卖的猴子

刷微信 " 一见倾心 "

如东女孩小樱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一只小猴子的视频,觉得活泼可爱,便打起了养只猴子的主意,随即联系了转发该视频的小曦,表示想买一只猴子。

有需求就有市场。小曦认为这是商机,开价1.2万元,小樱立即转账2000元作为定金。小曦收到定金后,开始积极托朋友寻找猴子的来源。

很快,小曦的朋友大袆发现广西的微信好友小毅有猴子卖。在微信上,小毅发来一些猴子的视频让大袆挑,大袆又将视频转发给小曦,小曦让小樱挑选确定后,大袆通过支付宝向小毅转账支付8000元。随后,小毅将猴子从广西通过客车辗转1500多公里托运到江苏靖江。小曦、大袆收到猴子后,便与小曦的丈夫力澎一起开车将猴子送到江苏如东的小樱家中。小曦还 " 友情提醒 " 小樱,不要随便把猴子带出去,防止被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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