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状告OPPO引热议 该不该对"吹牛"广告较真( 二 )

6月11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在 OPPO 手机官方网站查到 R17的宣传广告:" 充电5分钟,通话2小时。有 VOOC 闪充,R17配备的3500mAh 大电池可快速满电 ……"

南京律师状告OPPO引热议 该不该对"吹牛"广告较真

△ OPPO 官网宣传,广告语很大很明显,备注却很小

在 R17广告页面最下段有一段字体较小的备注:" 充电5分钟,通话2小时:数据来源于中国赛宝实验室检验报告;检验环境:温度20 ℃ -30 ℃,相对湿度45%-75%,气压86kPa-106kPa;测试条件:在手机电量为1% 的情况下,关闭除通话以外的其他手机服务和功能(包括关闭 VoLTE 语音通话功能),使用标配电源适配器充电5分钟。充电后,可用手机在信号满格,黑屏,通话音量为50% 状态下,使用音筒(非外放状态)接听电话 2 小时。实际通话时间可能因手机使用具体条件而发生变化。"

案件回顾

被诉至法庭,OPPO 公司不同意调解

3 月 14 日,李小亮一纸诉状,将 OPPO 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即停止 " 充电 5 分钟,通话 2 小时 " 广告宣传语,并作出道歉。

5 月 28 日,该案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小亮在庭上表示,OPPO 公司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6 条等法律规定进行显著提示,也未在购买过程中予以说明。他认为 OPPO 公司的苛刻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应是无效的。李小亮认为,OPPO 公司在做广告时,没有依法对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内容进行告知,或者重点提示,涉嫌欺诈、误导、夸大宣传。

OPPO 代理人则认为,他们的公司没有虚假宣传,李小亮提供的实验内容太过随便。对于 OPPO 手机工作人员向李小亮的推销和解释,OPPO 代理人回答称:" 涉事工作人员身份不明,且一般的销售人员不代表公司,有些销售人员有可能会夸大其词,可能没有完全尽到告知义务,一切以官方宣传为准。"OPPO 公司没有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故意,公司已经将相应的信息以备注的形式告知消费者。

因 OPPO 方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组织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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