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副市长不仅拉妻子和情人受贿 还与表妹有染( 三 )

落马副市长不仅拉妻子和情人受贿 还与表妹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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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细节披露 , 2007年底张常明在开会时碰到了在某小学担任教师的梁某 , 当天两人就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 2008年 , 张常明利用自己身为县长的权力之便 , 将梁某调到祁阳县商务局 。 2010年 , 张常明成为县委书记后 , 还将梁某提拔为商务局外商投资中心主任 。 2011年 , 梁某离婚 。

短短几年间 , 梁某在广西桂林、湖南永州和长沙三次买房 , 还投资稀土公司、参股商业银行 。 据办案人员介绍 , 除了张常明供述中承认的由其直接“资助”的128万元外 , 其余的钱都是梁某靠上了张常明后 , 用他手中的权力换来的 。

2013年 , 梁某要在祁阳买房 , 张常明亲自给房地产老总郑某打电话 。 最终 , 一套市价70余万元的房子 , 被“优惠”了14万元之多 。

除了购房外 , 梁某还经常“狐假虎威”收受所谓“分红” 。

梁某在亲笔书写的交代材料中写道:“我一开始跟张常明说我收了李某(行贿者)的钱 , 张常明知道后也没说什么 , 以后的钱我也就都收了 。 ”对于梁某交代的这些情况 , 李某也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 。 他在供述中坦诚:“我没给张常明送过钱 , 因为他是领导 。 如果我直接把钱送给张常明 , 他收或不收 , 以后和他见面都会比较尴尬 。 我2010年就知道梁某是张常明的情人 , 我给梁某送钱其实也就等于感谢了张常明 , 感谢他对我的关照 。 ”

与远房表妹旧情复燃、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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