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加强青少年控烟不妨拿王源“开刀”
本文原始标题为:媒体:加强青少年控烟不妨拿王源“开刀”---来源是:
(原标题:加强青少年控烟不妨拿王源“开刀”)
----媒体:加强青少年控烟不妨拿王源“开刀”//----江苏龙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
王源被曝5月20日在餐厅聚餐时抽烟 , 引发大量关注 。 21日 ,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在官微上表示 , 正在进行核实调查 , 如属实将依法处罚 。 下午 , 王源致歉 。 北京市控烟协会表态称 , 公众人物应承担社会责任 。 (相关报道见A14版)
虽然王源已经是成年人 , 抽烟是他个人的自由和选择 , 伤害到的是他个人身体健康 , 外人无权干涉 , 但从法律角度说 , 不管是谁 , 在作为公共场所的餐厅里抽烟 , 让他人吸二手烟 , 影响别人的身体健康 , 这属于违规行为 ,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 , “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 “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 。 个人违反规定 , “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 , 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 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 , 处200元罚款” 。
另一方面 , 餐馆经营者劝阻消费者抽烟是基本责任 , 放任顾客在餐馆内抽烟 , 没有尽到权责责任 , 同样属于违规行为 ,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因为《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 ,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 , 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 , 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等责任 。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违反规定 , 没有尽到劝阻吸烟责任的 , “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推荐阅读
- 白梦妍|白鹿被媒体评”年度最佳好感艺人“,人美歌甜还幽默,宝藏女孩啊
- 毛不易|媒体曝“恶感艺人”,李沁毛不易“中枪”,理由是爱怼人、耍大牌
- 迪丽热巴|迪丽热巴第二次入围年度艺人红榜!媒体点评:真诚有梗,毫无架子
- 郭富城|媒体问郭富城:你每月给方媛一家都不超过100万,怎么这么抠门?
- 迪丽热巴|媒体眼中的艺人好感度曝光,龚俊热巴领衔,不耍大牌够敬业
- 古力娜扎|媒体评年度黑榜艺人槽点多:没文化,频耍大牌,古力娜扎等人躺枪
- 小姐姐|汪小菲离婚后首次直面媒体,双眼浮肿显憔悴,发言透露出两个信号
- 漫威|《月光骑士》3月30日上线流媒体,将是今年最早见面的漫威作品
- 公主抱|足力健半年内被罚1.08亿,中广联演员委:自媒体不得造谣张凯丽
- 张卫健|两人被媒体拍到拥吻10秒钟,一时间让大家无法相信这样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