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风险提示容不得半点马虎!智慧能源董秘提示不充分领了监管(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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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董秘违规原因两个:1、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2、在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后未充分核查并披露重大信息(其实就是没有披露业绩预增) 。

还好 , 王征此次只是一次监管关注 , 不至于和前辈那样丢掉饭碗 。

不过 , 这还是要引起其他董秘注意 , 因为风险提示不充分的确成为很多董秘杀手 。

就董秘学苑统计 , 2018年被通报批评的75家上市公司董秘中 , 就有8家公司存在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形 。

其实站在董秘王征的角度去想 , 此次和控股股东之间做的交易 , 一来对对方比较熟悉 , 知道大概率不会出现无法过户的情况;二来 , 控股股东还出具了承诺函 , 如此就更没有无法完成过户的风险了 。

但是从监管层的角度 , 只要没有按时完成过户 , 且存在无法完成过户的可能 , 就需要提示风险 , 这是原则 , 投资者并不知道那么多内情 。

其实风险提示是董秘为自己设立防火墙的一道程序 , 只要你做足了风险提示 , 那么信息披露违规的风险就会小很多 。

之所以说是小很多 , 是因为信息披露仅仅做好风险提示也不能万事大吉 , 董秘们还要记住一句话 , “风险提示不能替代信息准确披露义务” 。

2019年2月 , 新日恒力董秘赵丽莉给予了公开谴责处分 , 公司资产并购中对于标的公司盈利的预测信息非常不准 , 董秘也申辩在“收购方案中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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